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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的杂感

1998-10-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刘锡诚 我有话说

在’98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河北教育出版社的颜达和尹世民两位编辑乘大巴自石家庄来京,给作者们送来新出版的《学者评论家近作文丛》的样书。这套书的作者都是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的同仁,有朱寨、张炯、阎纲、顾骧、谢冕、晓雪、潘旭澜、杨匡汉、白烨等。也收有拙著《河边文谭》。书出得不错,从版式、设计、装帧,到用纸,都称得上讲究,感觉上挺满意。作为作者和责任编辑,虽然在书稿编发过程中已打过多次交道,通过电话,却始终没有机会谋面,这是头一次。在一个把金钱看得无比重要的商业社会里,竟然还有这样纯净的作者和编者的关系,说来真叫人难以相信。我自己当过几十年的编辑,对他们自然怀着敬意,向他们表示感谢。是衷心的,真诚的。

翻开一年前看校样时补写的“后记”之外的“再识”,端详着那散发出油墨香味的书页,猛然让我想起一段已然淡忘的往事。去年夏天,出版社寄来校样时,编辑提出的要求是,除了要校对全文外,还要把所有引文加注并核对无误。我不知道他们是老编辑还是年轻编辑,尽管我本能地感到他们提出这个要求给作者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却仍然对他们这种决心提高出版质量的做法,感到高兴。为了提高书籍的科学性,一丝不苟地查对每一段引文,虽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如有一处实在记不得出处的契诃夫的引文,最后只好把引号去掉,改成了间接引语。读完校样后,一种强烈的冲动,促使我在早已写好的“后记”之后又加了一段话:

在编辑和校改过程中,责任编辑伊世民、张辉(注:还有颜达,她自己把名字删去了。)同志的负责精神令我感动。本集中所收文章,除个别篇章外,都在报刊上发表过,而报刊编辑一般是不要求字字有来历、句句有出处地作注的;作为作者,时间长了,也就马虎了。严格地说,养成了一种非科学的态度。在校改过程中,责编一定要求作者作注,这就不得不翻箱倒柜地查阅资料,也因此使这本书增加了科学性。在这里要特别地表示感谢。

重读一年前写下的这段话,觉得似乎还意犹未尽。二位编辑提出的要求,击中了我们有些出版物,特别是文学评论家的文集的要害。据我所知,这套书的10多位作者,几乎没有不返工查对引文注释的。这说明我们这些被称为文学评论家的人(包括编辑)在写作时,就对自己所写的著作和文章缺乏认识,缺乏严格的科学性的自觉意识。平时在读书时,我也常常发现,有些作者在征引先贤或同时代的著作家的论点或引文时,不注明出处,或虽然有注释却语焉不详,或因懒得查阅原著而顺手从他人的引述中间接转引。这就难免出错,难免闹笑话。至于索引,就更不被重视了。这种现象,导致有些著作缺乏学术性。

作为一个作者,必要时引用他人的文章或论点,无论从写作的、道德的或版权的立场上说,都应注明出处(作者、著作名称、出版机构、出版年月、版次、页码),以示对他人著作的尊重;从读者的立场上说,如果他对作者的立论感兴趣或持不同意见,则可根据作者的注释进一步查阅原著,判断是非。我国古典文学和古典文献学以及历代的校勘者在这方面有极好的传统,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当代学者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在这方面也是我们学习的范本;凡是引用古典文献,均在正文中标明作者、书名、版本、卷次,凡是外文书刊,均作页下注,凿凿有据,一丝不苟。英人弗雷泽的《金枝》,除了随文的注释外,索引十分完备,在中译本占了203页;谁都不能不承认,弗雷泽的索引本身就是一部有很高价值的学术著作。

注释和索引是一切学术性著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应视为多余的赘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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